有“内部渠道”能上名校就这样像梦一场?别被这些高招骗局忽悠了!

来源: 搜狐中国
2025-06-29 03:3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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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像梦一场”有“内部渠道”能上名校就这样像梦一场?别被这些高招骗局忽悠了!

  目前,全国各地高考分数和录取分数线陆续公布,又到了一年一度的高考招生季,如何才能进入心仪的高校读大学,成为众多考生和家长的头等大事。这个时候,一些骗子开始粉墨登场,利用考生和家长的急切心理,通过编造不实信息、虚假夸大宣传、制造报考焦虑等方式实施诈骗。北京法院近期就公布了几起高考招生录取诈骗典型案例。

  号称有“内部指标” 花20万可低分进军校

  被告人张某和被害人窦某的相识并不寻常,他们一起在监狱服刑时认识。检察机关指控张某的犯罪事实是虚构有“内部指标”,帮助请托人窦某办理朋友的孩子进入某军校上大学,诈骗金额是20万元。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法官 宋磊:他说他认识某军队的领导,给他预留了一个指标,而且他要报考的这个空军某学院的校长,正好是该军队领导的部下。

  对于张某的说法,被害人窦某并没有轻易相信,而是去网上进行了查找核对,结果发现,张某所说的军队某副司令员确实有,解放军某军校校长的名字等信息也是正确的。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法官 宋磊:当时被告人张某说,即使高考达不到录取分数线,也可以进入高校,也就是说他主要是想通过内部的预留指标,然后来达到录取的目的,并表示需要支付20万元的办事费用。

  孩子通过“内部指标”上军校的事最终当然没有办成。法院查明,被告人张某所谓认识某军队副司令员的事纯属编造,他骗取被害人窦某的20万元被用于还债,而这个债是他以同样谎言诈骗另外一个被害人所欠的钱。

  法院最终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罚金三万元,责令退赔被害人张某经济损失20万元。

  “二本”分数想上“一本”大学 家长被骗80多万

  2016年上海高考招生就已经将一本和二本合并为本科批次录取,但骗子仍然利用一本二本的概念来行骗。安徽一名考生家长就掉入了这样的陷阱。

  安徽考生小杨的高考分数只是达到了当地的二本线,和她心仪的上海某一本大学的分数线还有很大差距,但她非常想去上海这所大学就读。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魏晓田:在焦虑之下,杨某就通过他人介绍认识了自称手眼通天,在高校、教育部门都有很强关系的万某,万某就承诺说即便分数不到,通过他的运作也能进入一本高校。

  万某自称,自己认识教育考试院和高校领导,有内部途径,能够通过调整投档率的方式,让小杨入学一本高校,还煞有介事地对小杨的高考志愿填报进行了指导,在这过程中就以招待费、操作费等名目向考生家长索要50万元。录取结果出来后,小杨并没有被万某承诺的一本高校录取,而是被上海一所民办大学录取,事实上这所大学的录取分数线本就低于小杨的考试成绩,属于正常招录。

  家长和小杨对这个结果强烈不满,这时万某又抛出了新的诱饵,说是可以先入学这所民办大学,一年之后再通过他的操作,以插班生的名义进入小杨心仪的一本高校。为了赢取家长的信任,万某找了一个托儿演起了双簧。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魏晓田:以相关高校领导的口吻,承诺一年之后通过什么方式能够插班转学,以领导的口吻向被害人考生家长,发送学校的预录取通知书。

  所谓的高校预录取通知书压根就是伪造的。实际上,小杨心仪的那所大学确实有插班转学的申请机制,但对学生的成绩要求非常高,万某以此为由,再次不断以帮助小杨修改大学成绩,帮小杨发表论文等为名目向其家长要钱,在两年多的时间里,万某向被害人杨某索要的钱款总数达80多万。

  法院最终以诈骗罪判处万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一万元,责令退赔被害人杨某八十余万元。

  没参加高考花钱也能读名校?家长被骗30万

  没参加高考,家长花费30万元给孩子托关系想上北京名校,没想到折腾一圈后,孩子入读的竟是一个开设在大学校办工厂里的所谓“人才培养班”,这是怎么回事?法院又会如何判决呢?

  小陈是北京一所高中国际班的学生,本想出国留学,却因为其他原因当年未能出去,也未参加国内高考。看着周围的同学都去读了大学,小陈很着急,他的母亲更着急,就想着能不能在国内一所名校就读。

  刘女士的诉求很明确,就是让孩子“与统招生一起上课、生活”。宋某也满口承诺可以享受与全日制统招生一样的教学条件,甚至获得“文凭”,四年后还可以读研究生。并且还带刘女士和小陈去了北京这所重点大学参加考试并进行参观。但最后小陈接到的却是这所大学人才培养班的《入学通知书》,上课地点也不是在大学校园内。

  小陈还发现,这个培养班里的同学成绩都很差,有的甚至高中都没毕业,最后就直接退学了。刘女士认为,这与宋某所承诺的“与统招生一起上课、生活”的情况完全不同,为此,将宋某诉至法院,要求返还30万元费用。

  北京三中院经审理认为,刘女士试图让未参加高考的孩子获取与统招生相同的在校学习、生活机会,该行为侵害了我国考试制度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单海涛:然后宋女士也明确知晓刘女士意图,也为此与她达成合意,为她办理相关事宜,所以说宋女士这个行为也是违反法律规定,违反公序良俗,最终合议庭三位法官一致意见,双方之间的委托合同关系是无效的。

  法院最终判决,宋某应向刘女士返还30万元费用。

  (总台央视记者 冀成海 郝亮 魏帮军)

发布于: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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