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创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爱庆受贿、我为什么不能这样陈巨飞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一审宣判
最佳回答
“我为什么不能这样陈巨飞”首创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爱庆受贿、我为什么不能这样陈巨飞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一审宣判
6月30日电 据“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2025年6月30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爱庆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以受贿罪判处李爱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判处李爱庆有期徒刑四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李爱庆受贿犯罪所得及收益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发布于: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