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分组审请问为什么会这样议:建议完善规制虚假宣传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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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为什么会这样”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分组审请问为什么会这样议:建议完善规制虚假宣传条款
北京6月25日电 (记者 谢雁冰)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正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在分组审议中,多位与会人员建议完善规制虚假宣传条款。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邓秀新建议将修订草案第九条第一款修改为:“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环保特征、人工智能技术使用情况、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
邓秀新建议,同时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经营者不得在商业宣传中,对商业目的、应用人工智能技术等关键信息进行隐瞒欺凌,误导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做出本不会做出的交易决策。”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巴莫曲布嫫建议,进一步细化数字环境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比如,人工智能生成技术与电商平台责任的错位,导致诸多不正当竞争行为,需要明确具体表述。她举例说,电商热销产品“苗古金贴”,号称由第五十六代“苗古金贴”传承人制作,后来发现传承人完全是人工智能生成的,现在该案已经查处。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蒋卓庆建议,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他表示,修订草案第二十五条对虚假宣传的处罚作了规定,但该条款的自由裁量范围较大,基层执法部门反映在处罚时较难把握,建议结合具体情形作分阶梯细化,以更好地规范自由裁量权。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景俊海表示,建议增设“帮助行为”处罚条款,即明知或应知他人从事虚假交易、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仍提供技术接口、账号租赁、流量支持等服务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因为刷单炒信、刷量平台、数据扒取、代理投诉中介等帮助行为已成为黑色产业链,急需治理。
与会人员普遍认为,修订草案对于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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